自本所成立以来,接到多起电话及咨询,部分客户误将本所与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混淆。为避免误导广大客户,本所现严正声明如下:

安徽居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“本所”)与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。本所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律所名称、律所信息及律所公章,以上两家公司的一切行为及产生的结果均与本所无关,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,本所唯一经营地址为合肥市望江西路502号企融国际1305-1307室。

本所与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法律性质、人员要求、管理部门、经营范围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区别,具体区分如下:

1、类型不同

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;合肥居礼法律咨询公司是有限公司,承担有限责任;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(或个人所)组织机构,承当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。

2、管理部门不同

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归工商行政机关(工商局)管理;本所归司法行政机关(司法局)管理。

3、工作人员要求不同

专职为社会大众、组织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只能在律师事务所执业,不能执业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或企业管理公司。故此,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均无律师执照。

4、业务范围区别

安徽居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(普通合伙)及合肥居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不能从事诉讼业务(俗称“打官司”)、刑事辩护业务;而本所的律师,能代理各类诉讼业务、非诉业务等全部法律服务业务。

综上,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资格,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、更深入的法律服务。而法律咨询公司则主要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培训等非诉讼法律服务,其业务范围和服务深度相对有限且无专职律师人员。

请广大客户在寻求法律服务时,注意区分不同的机构,避免混淆。我们衷心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本所的信任和支持。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、诚信、高效的服务理念,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
 

特此声明!

 

 

安徽居礼律师事务所

2024年7月22日

安徽居礼律师事务所声明安徽居礼律师事务所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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